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》修订发布,5月26日起施行
4月26日,郑商所公告,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》修订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,现予发布,自2023年5月26日起施行虚拟币交易管理。根据修订,增加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:“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,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:55至8:59之间取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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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6日,郑商所公告,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》修订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,现予发布,自2023年5月26日起施行虚拟币交易管理。根据修订,增加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:“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,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:55至8:59之间取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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