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犯获刑13年!这起特大“虚拟币”传销案的被害人能拿回损失啦

Connor 币安交易所下载 2023-05-23 116 0

“我通过操盘控制虚拟货币价格,规定销售量达到1000万就自动上涨0.1元,保证一直涨价吸引投资者投资,随着投资者的钱进来,资金壮大后,就会通过操盘控制涨跌百万币 虚拟币。”一公司董事长被警方抓后供述的“虚拟货币”内幕。

网络图

近日,该起特大“虚拟币”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:二审法院)二审宣判百万币 虚拟币。包含该名主犯在内,共有16名主犯分别获刑十三年到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该案值得一提的是,由于该公司董事长等七人还涉及其他罪名,最终法院判令各被告人的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后,返还被害人,追缴不足部分,由各被告人予以退赔百万币 虚拟币

2016年3月份,陈昭存、吕金兰、朱锋锋、章晓军、郭文艳、倪利生、张帅伙同吴某等人,经共谋在义乌市成立浙江圣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圣币公司),推出“圣币”虚拟货币业务,由陈昭存任董事长,郭文艳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与吕金兰负责财务对接,陈昭存之父为监事,章晓军为总经理,倪利生、张帅与吴某等六人担任六个业务部门的部长百万币 虚拟币

同时成立教育部,由吴建、翟英君作为讲师向不特定投资人宣传推广“圣币”,对外宣称“圣币”为“国家唯一承认的虚拟货币,增值空间很大”,以投资“圣币”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,吸引不特定社会公众投资“圣币”百万币 虚拟币。六个团队部长则通过星级模式招收会员进行投资。

陈昭存、章晓军等人约定,章晓军、郭文艳夫妇从营业额中收取12.5%回报;陈昭存、吕金兰、朱锋锋从中收取20%回报;6%由六个部长每人收取;49%由部长返利给部长以下级别的人员,以获得更多的人员来投资“圣币”;9%由所在团队的部长获取;3.5%作为报单费用,用于差旅支出百万币 虚拟币

截至2016年7月15日,圣币公司共发展会员账号4000余人,吸收投资金额6808.9万元百万币 虚拟币。同年8月,章晓军、郭文艳与被告人陈昭存等人按照约定将吸收的资金进行分赃,后因分赃等原因,公司经营结束。

2016年8月,陈昭存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,出资20余万元,通过北京互融时代软件有限公司开发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,对外发行名为“大圣币”的虚拟币,将原有“圣币”会员转为“大圣币”会员,改换模式后继续经营,同时安排陈杰负责联系开发“大圣币”的电子钱包、交易平台提供技术帮助,安排陈从淼负责前期的拨币业务,后续负责业务部推广百万币 虚拟币

陈昭存等人除了通过分级返销返利模式推广外,还采用三级代理商、三个月定投等模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推广百万币 虚拟币

投资人在此交易平台上,将钱款转账到该公司账户及公司有关人员个人账号上,经平台确认后,投资人可以用其会员账户内的资金购买虚拟币参与交易,在购入虚拟币后,投资人账户中的现实货币转化为虚拟币百万币 虚拟币

会员在出售虚拟币时,将账户中的现实货币转入到卖家账户中购入虚拟币,卖家的虚拟币转化为现实货币,投资人可以将账户中的现实货币提某百万币 虚拟币

陈昭存落网后供述自己是如何操控大圣币的涨跌的百万币 虚拟币。“在整个交易过程中,我通过操盘控制大圣币价格,规定销售1000万大圣币就自动上涨0.1元,还虚构了交易活跃交易量,控制盘面走势,一开始盘面都是向上的,以保证大圣币一直涨价吸引投资者投资,随着投资者的钱进来,资金壮大后,就会通过操盘根据市场反应控制涨跌。”

截至同年11月29日,“大圣币”发现会员2481人,吸收资金2900.92万元百万币 虚拟币

1月16日,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依照成功法律的规定,以集资诈骗罪、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分别判处陈昭存、陈若芳、陈从淼、吕金兰、陈杰、翟英君、吴建十三年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到三万元不等;其余各被告人犯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分别被判处五年零三个月到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十万元到三万元;各被告人的犯罪所得予以追缴,返还被害人,追缴不足部分,由各被告人予以退赔百万币 虚拟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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